滅菌注射用水的日常注意事項包括儲存條件、使用規范、容器檢查、污染預防、廢棄處理。
1、儲存條件:
滅菌注射用水需存放于陰涼干燥處,避免陽光直射或高溫環境。理想儲存溫度為20-25℃,相對濕度不超過60%。未開封的安瓿瓶應保持原包裝完整,已開封的需在24小時內使用完畢。禁止冷凍儲存,防止玻璃容器凍裂。
2、使用規范:
使用前需核對產品有效期和包裝完整性。開啟安瓿瓶時需用酒精棉片消毒瓶頸,避免徒手掰斷導致玻璃碎屑污染。抽取藥液時使用無菌注射器,禁止直接傾倒。與其他藥物配伍前需確認相容性,渾濁或沉淀需立即停用。
3、容器檢查:
每次使用前需肉眼檢查溶液澄明度,發現懸浮物、變色或漏液應廢棄。檢查玻璃容器有無裂紋或破損,橡膠塞是否密封完好。大容量注射液需觀察袋體有無滲漏,接口處保護套是否脫落。
4、污染預防:
操作環境需保持清潔,建議在層流凈化臺內進行配制。注射器針頭不得接觸安瓿瓶外壁,抽吸后立即套回針帽。靜脈輸液時需使用孔徑0.22μm的終端過濾器,配制好的溶液超過4小時未使用需丟棄。
5、廢棄處理:
未用完的滅菌注射用水應按醫療廢物處理,不可儲存二次使用。破損安瓿瓶需放入銳器盒,避免玻璃劃傷。沾染血液或藥液的廢棄溶液需用專用容器收集,交由醫療廢物處理單位統一處置。
日常使用滅菌注射用水需配合規范的手衛生措施,操作前后用速干手消毒劑清潔。儲存區域應定期消毒,避免與揮發性化學品共同存放。建議每月檢查庫存效期,近效期產品優先使用。對于需要長途運輸的情況,需使用防震包裝并控制環境溫度。特殊情況下可將小劑量滅菌注射用水用于傷口沖洗,但需確保包裝完好且在有效期內。